[申诉] Japan_Travel版版主sinohara判决不当

楼主: wingthink (苍天的巴尔孟克)   2019-12-27 15:44:52
(1) 申诉人ID:wingthink
(2) 申诉看板:Japan_Travel
(3) 被申诉板主ID:sinohara
(4) 申诉事由说明:
判决公告 :#1T_Dxc9S (Japan_Travel)
我于此文底下
https://ptttravelfood.com/japan_travel/M.1576741488.A.F70.html
留下
推wingthink: 超丢脸的,然后我猜见猎心喜的准备要推文了(?
版主判决为
违反版规
8. 由版主判断为使用脏字、人身攻击字眼或挑衅引战、蓄意闹版文章。
例如:X! 不要脸!(使用脏字)、xxx 为败家子(暗喻或明喻对某种对象的讥讽或
人身攻击)、这篇好低能(挑衅引战)、嘘的人就是犯X(挑衅引战)、X国人真是
OOXX(挑衅引战)、经版主提醒错误后再犯及一年内再犯此条文者(视为闹版)
等等由版主判断其情节程度。
个人认为自身推文并无违反此版规
并先于收到系统通知后寄信与S先生沟通
其回文如下
1.您在推文中 使用丢脸字眼 针对这次的事主
而在没有查明真相之前就先对事主的行为表达侮辱的行为
2.您的推文并不是引用挑衅引战的规定,也并非脏字
是援引第二种暗喻或明喻对某种对象的讥讽或人身攻击部分
3.后来事实查明并非如此 代表您在推文时并未查明是否为正确讯息
冲动推文达到对当事者与本版的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那么首先
1.我的推文是针对这个事件,并没有指某人或是任何代称足以令人联想到事主
亦未直指该文中与事主相关之任何资讯行为,
此推文为对事不对人,个人认为不足以认定为对事主之侮辱
若要说对事情的评断太过轻率,这尚且合理
但要说这是对事主之明喻暗喻的讽刺与人身攻击,S先生可能就是家中装太多蓝色窗帘
此外按照教育部之释义https://reurl.cc/jdjD2y
丢脸之意为出丑及失面子,依照此文之状况,认定此事件在日本人对台湾人的印象来说
是出丑、失面子,并不为过。
2.依照S先生之回文第三项,表示任何文章被发表的当下,不可以表达对此事之意见
若该文章与事实不符,则S先生会认为对当事者与看板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S先生会将此责任转嫁于推文的乡民身上
对于文章之真实与否,查证之责任应于发文者与板主身上
乡民应有对于该事件之观感看法之发言权利,S先生这番言论是种类似言论箝制的想法
会对看板以及事主造成负面影响之冲动推文应为指名道姓之人身攻击、散播个人资料等等
行为,倘若以S先生之标准来看要被水桶的人恐怕多不胜数。
S先生仗其权责,为避免最后风向被吹到版主身上,以其过激之心证任意判决
先找代罪羔羊来平息风波,而非真心将兴风作浪者予以谴责,此心态不可取。
经由信件沟通,S先生回信论述其奇妙判决后,便不再回信
为求公平正义,只好于此申诉
3.于网络寻找类似案件未果,仅有找到一篇架构类似,附上连结并撷取其内文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584083
于姓女路人刚好经过见状,怀疑张女骂该家长,认为应对态度不佳,涉嫌指着她辱骂“当
警察就了不起、耍特权”、“台湾有你这种警察,真的很丢脸”等语
承办检察官开庭勘验张女蒐证光盘,认为于女说“这种警察”是针对她的处理态度做评论
,应属合理的范围内
以上足可见 于女怀疑女警态度,并直接对女警说丢脸,与事实不符
但检察官仍认为是合理之范围
套用此事件,我怀疑此事件影响日本人对台湾人之观感,推文评论丢脸
应是合理之范围
4. #1TpyJNOC (Gossiping)
八卦版对于造谣以及求证不足之文章,针对"发文者"判罚
而非对于底下之推文者
堂堂PTT最大版都不会针对推文去做文字狱了,有这样的典范在
相较之下,日旅版S先生拥有管版之权利,却无相等之能力与品德
作为一个热门版的管理者,此判决偏颇甚大
以上
(5) 检附证据:检附与S先生之信件
作者 sinohara (kinu)
标题 Re: 依照规定我就先来寄信
时间 Sat Dec 21 06:23: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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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gthink (苍天的巴尔孟克)》之铭言:
: https://ptttravelfood.com/japan_travel/M.1576741488.A.F70.html
: 推wingthink: 超丢脸的,然后我猜见猎心喜的准备要推文了(?
: 8. 由版主判断为使用脏字、人身攻击字眼或挑衅引战、蓄意闹版文章。
: 例如:X! 不要脸!(使用脏字)、xxx 为败家子(暗喻或明喻对某种对象的讥讽或
: 人身攻击)、这篇好低能(挑衅引战)、嘘的人就是犯X(挑衅引战)、X国人真是
: OOXX(挑衅引战)、经版主提醒错误后再犯及一年内再犯此条文者(视为闹版)
: 等等由版主判断其情节程度。
: 想请问推文触犯哪条呢?
: 应当没有脏字
: 人身攻击,应该也是没有
: 挑衅引战,请问是挑衅谁?
: 闹版,蛤?
: 烦请解释,若阁下之判断远超一般尝试,我只好向组务申诉了
: 以上
1.您在推文中 使用丢脸字眼 针对这次的事主
而在没有查明真相之前就先对事主的行为表达侮辱的行为
2.您的推文并不是引用挑衅引战的规定,也并非脏字
是援引第二种暗喻或明喻对某种对象的讥讽或人身攻击部分
3.后来事实查明并非如此 代表您在推文时并未查明是否为正确讯息
冲动推文达到对当事者与本版的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作者: FallRed (落红)   2019-12-28 14:14:00
沟通信件要依规定转录
楼主: wingthink (苍天的巴尔孟克)   2018-01-17 10:09:00
转了新增第4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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