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rpretty (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之铭言:
: (1) 申请看板:Japan_Travel
: (2) 原有板主名单:sinohara/airpretty
: (3) 新增板主名单:neval / mithralin
: (4) 卸任板主名单:
: (5) 原因及其他说明:版务复杂,新增2名伙伴共同管理Japan_Travel板
: 谢谢小组长
主 文:
此申请案暂且搁置,发回Japan_Travel板主群再议。
说 明:
此板主申请案有疑义
一、站长公告,第四位板主须群组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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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4l4EB_0 (About_Life) [ptt.cc] [转录][公告] 热门看板申请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153188747.A.FC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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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热门看板中,比Japan_Travel人气高的看板,或与其人气差不多的看板,
仅Gossiping、NBA、C_Chat、LoL有第四位板主;
因此,若要坚持四位板主,由现任板主核备详细理由(文章数量、违规数量等)后,
于小组组务板提出,再由小组长向群组长申请。
二、选举过程有疑义。
此次应选二人,候选人二人,为同额竞选。
查板主所公告之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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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QaEIM9k (Japan_Travel) [ptt.cc] [公告] 经讨论后延长征选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519445142.A.26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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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会以连署新增板主的票数规定来处理,以登入250次为有效票,
有效支持票25票以上,且有效支持票高于有效反对票1/2以上,为当选。
”
事实上,这是没有板主时的联署规定,有板主情况下,不必侷限于此票数计算。
单纯支持大于反对也行,当然,板主要设定1/2的门槛,也无违规定。
然而板主未说明,反对票的定义:
究竟是
1.未投给此两位候选人的票,视为反对票?
2.确实于投票留言区写下反对意见的,才是反对票?
1.的计算方式:
◆投票结果:(共有 9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2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neval 70 票 72.16% 47.62%
mithralin 77 票 79.38% 52.38%
举例:
97人投票,投给neval的70票,没投给neval的27票,因此反对票算是27票?
然而,板主公告称:
“若有反对意见 也请在投票箱的留言处写下反对谁
最后我们会统计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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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QfLQ-3I (Japan_Travel) [ptt.cc] [公告] 本板新增板主开始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520785086.A.0D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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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板主所指的反对票应是以组务所提的2.为主,然而此方式有严重的不公平情形,
赞成的人以匿名方式投票给候选人即可,反对者却要以具名方式留反对意见;
使两方呈现不对等的情形,选举方式有争议。
三、同额选举,票匦却是同一个。
一般同额竞选,是两候选人票匦分开,选项分设同意与不同意,同意大于不同意,即视同
当选,于本群组有先例可参,建议板主比照此方法办理,才可彰显选举的公平性(兼顾
支持与反对方的公平性)。
四、结论
1.板主群若坚持要有四位板主,应于组务填写申请文,由小组长向群组长提出,依照本群
组往例,选举完才提出也可。
惟建议板主以两位候选人分立票匦的方式再办理同额选举,确保选举公平性。
2.若板主群认为三位板主已足够,则此二人同一票匦再办理一次选举(每人一票选出一位)
最后产生三位板主。
因此,此申请案暂且搁置,发回Japan_Travel板主群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