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证据] 当晚原始文章1

楼主: geoemia (开始当阿宅)   2018-01-09 21:38:29
※ [本文转录自 points 看板 #1QJuDZj2 ]
作者: geoemia (开始当阿宅) 看板: points
标题: [问题] 板规教学
时间: Fri Jan 5 21:53:37 2018
这是最近引发争议的板规第四条
四、商品交易文张贴规范
(一)发文门槛为上站次数100次,劣文数<2篇
(二)每日历月可张贴三篇文章,交易同一计画之商品当月内不得重复。
自行删除之文章亦计入前述文章数量计算中。
(三)交易文中应列出征\售之价格
(四)完成交易后不得清空内文或修改价钱,以利提供版友参考
(五)第二项交易文章限制以人计算,同一人以数帐号张贴之文章累积
计算之,以多重分身张贴文章超过标准者初犯所有ID水桶一个月,
累犯者水桶一年以上。
(六)推文交易:于他人征/售之商品内推文同征/同售者,原则上不限次数
但仅得以等于或劣于原PO之条件征求(如求售仅得以等于
或高于原PO售价条件推文之),且原PO得于原交易文中明示
禁止之。
(七)贴文违反本条之规定者第一次删文处置、第二次劣文退回、第三次后水桶
一个月以上并得依情节加重之,每行为以水桶一年为限,并得按次连续处
罚之;推文违反规定者第一次警告之,第二次水桶一周,第三次后准用贴
文违反规定之效果。
1.发文规范的部份,因为有人有可能会因为劣文数的关系无法PO文
所以设定在劣文数2以下,直接劣退的话,就会像现在这样子(摊手
2.违规的部份,依照我们去年的处理方式如下:
内容格式or标题错误:删文并且在标题写原因,超过三次的话,第四次警告一次
第五次才会以退文处理,第六次才会水桶一个月喔
作者: atlantiszero (.....)   2017-01-05 21:55:00
推正经询问,版务大家公开一起讨论不好吗?
作者: onlylovejovi   2017-01-05 22:22:00
无限上网囉~
作者: atlantiszero (.....)   2017-01-05 22:23:00
怕.jpg等人有人森77全部送去全家桶偶不是前版主喔,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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