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bowbaby没有针对我提出的疑虑做出解释
且不该以"既成事实"认定就是对的
rainbowbaby在给我的来信指出我的信件是无法判断公司是否正确
但自己的报价单确以"大家都是这样","其他人都这样做"
来做为理由?
第一个错大家跟着错,就是对的?
我因为是民进党就要遭受版主差别待遇?
请回答我提出的问题
谢谢
※ 引述《rainbowbaby (小彩虹)》之铭言:
: dear
: 方才已经打了一大串,然后误回DPP的信箱,辛苦懒得再重打。
: 但我想,DPP有空推文跟一直编辑文章,也不愿花一分钟帮我转文。
: 只好简易说明一下
: 一、关于报价审核
: 作者 rainbowbaby (小彩虹) 看板 BuyTogether
: 标题 [通告] rainbowbaby-MIHO面膜
: 时间 Sun Jul 15 23:12:16 2018
: ───────────────────────────────────────
: 按照规范及格式,我 07/15 送审,并附上相关往来信件、报价单,
: 上面亦有公司印,亦与前列团务之报价皆为相符。
: 不要拿你那种没任何报价章印来跟我比,我们没有在同一条线上,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