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moeoo 2013-09-23 13:21:00版大,您当初的选项是"可以附加杂费、个人运费等非必要费用我不赞成的是连个人运费都计入,给大主购的杂费计入是合理你要码就是一杆子全部都列到可以加,要码就全部都不能加这种很明显操控结果的方式,和建核四的公投选择是一样的这样的作为和政治家有何不同? 罢也。反正洽特我本来就少去,既然板规有异议也不愿意投票修正,只能选择不使用。补充一下,在各国法律制定时,都有完善的考量和配套措施,是一再一再的考虑、不停的和各学者讨论后才修法;与我国想到、遇到才修一下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外国法条修的少却执行的久、顺畅;而我国异动多又执行力差是有原因的。但至少我国是遇到问题时会去改,这不叫朝夕令改,请不要引错典故了。“朝令夕改”原作“朝令暮改”用来比喻政令、主张或意见反复无常。建议尔后同样的问题一再发生时,能考虑修法。版主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