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四月三日PO文贩卖六日的象犀战门票两张:
要卖天母场内野自由座两张,要坐犀牛或兄弟都可以,有意愿购买请站内信讨论,面交限
永春站附近,只有两张
里面并未提及价钱多少。
中间有板友自动提高价钱,以至于后来我有把目前提最高的价钱回复来信的版友。
但是后来因为现实朋友的朋友要,所以就把两张以原价250*2卖出,并未卖给版上的版友。
于四月六日forsale版版主netsc他直接劣退我文章,并说我加价贩售黄牛票。
我回信给他多次,并提及我可以提供人证,证明我最后并未加价贩售。
他把我当时回信给他的内容如下:
尚未售出,目前最高出1150若能更高请回
就认定我卖黄牛票图利。
试问 1.当时尚未卖出不构成"贩售"黄牛票定义
2.我可提供人证证明我并未加价售出 亦不构成"黄牛票"
但是forsale版版主netsc 一直循环 只要你有喊价就算,那价钱也不是我开的加上我根本
没有卖出.....所以对此劣文判决不服。
我知道可以自己删劣文,但是我没做的事情被劣文实在不服气,总不能因为我说话就定罪
吧,那我喊我要杀人了,是不是就该杀人罪论处?!
恳请小组长能够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