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25-04-25 00:45:02※ 引述《quid1121 (小鸡鸡)》之铭言:
: ※ 引述《TonyQ (得理饶人)》之铭言:
: 1. 针对板主拒收沟通信部份
: 经小组长裁定板主拒收板务沟通信 视为 板主放弃回应权力
: 申诉人可免沟通 迳自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这点我没有异议
: 2. 针对小组长提出“我看不出您的申诉标的”部份
: 依据 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于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 a) 看板违规行为检举权 是站规赋予使用者的权力
: b) 看板违规行为认定权 是站规赋予板主的权力 板主亦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检举案件 (注)
: 注: 依据 站规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第一条 第1款
: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 本人依据站规赋予的看板违规行为检举权 向板主提出检举案
: 板主自有“责任”与“义务”进行处理 若有来不急处理 应说明理由 并 提出处理期限
: 若板主有 不说明 、 不回应 的情形
: 本人认为板主 有违 站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的疑虑 应向小组长提出申诉案
本来案件我是照顺序处理,(最近换工作实在是太忙了,我会尽快追上进度)
不过这案讲的比较算是使用者、版务跟组务的责任分配,我就先回。
组务认对看板进行维护跟回应检举/违规,是不同层级的事情。
组务亦认应以“实质损害”为前提,
如因为延迟受理,而导致看板受到什么样的不良影响之类的标的。
而不仅仅以是否有回应检举与否进行认定。
更直白一点说,版务没有义务做到所有版友对其回复满意,
而其没有做好的部分,导致看板混乱的部分,导致看板权益受损的部分。
使用者可以透过具体主张,到组务来进行申诉处理,
若不如此,只要少数人拼命撰写检举,就能瘫痪目前的管理体制。
对组务来说,更重视的不是回应的品质跟回应与否,
而是这些检举的内容,实际上对看板的损害如何,版务是否做到损害的控制。
: 由 小组长 监督并认定 板主在看板管理上 是否有不当的情形 并要求修正之
: 3. 至于 BlueBird5566 控诉我“一封一封寄信询问板主群处理进度”部份
: 首先板主 ubcs 在下列检举案推文说明
: #1d-sg2KH (GossipPicket)
: 推 ubcs: 一篇限检举一位 04/15 11:58
: 如果
: 一篇文章下有多位使用者推文违规 就必须分案提出检举 同一篇文章有多件检举案
: 在无法保证 板主有一致性的判决结果 或 板主是否有跳过不处理 的情形
: 在未明定相关规定“是否可并案提出沟通信”的条件下 为避免日后提出申诉案有争议
: 所以 参考过去板务处理习惯 一检举案 一沟通信
同上说明,版务接受检举亦因管理需求设计了检举版,而提供检举管道,
而从而得到一个相对能够再以较少人数处理较大检举量的一个策略。
这并不完美,但是这是版务基于管理上的需要而设计的制度,应予以尊重。
若使用者坚持要以信件以及这类的形式来进行陈情,
组务按过网站上判例,亦得以拒绝非来自其制订检举管道之陈情案。
这属于版务自己的管理设计。
若版务该判没判,个案检举,个案申诉,
组务都可以协助评估版务是否有判断失当的地方。
次数多了也可能会累积警告甚至下台。
但是单就检举的途径跟回应,组务并不认为在这样流量等级的看板,
应要求版务对所有人的陈情案件都能尽速尽快的回应,
还是建议回到个案的角度讨论判断。
你可以把他没在约定的时间内判视为是隐性的合规认定,
从这角度进行申诉,而组务会协助判断跟要求说明,大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