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gossiping ubcs等板主 故意不处理造谣 (keroro39)

楼主: QQKKQKQK (QK拉)   2022-06-20 20:08:56
请使用者finhisky于72小时内重新依照规则申诉、检举
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
※ 引述《finhisky》之铭言:
: 1. 是否已详细阅读本组置底《组规》与《组务板规》? (是/否) 是
: 2. 检举前,是否已与板主进行站内信沟通程序? (是/否) 是
: 3. 是否已准备好下列相关证据文章,随案转录至组务板? (是/否) 是
: (a) 相关事证之文章。
: (b) 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 ※上列问题请先确认并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题以上答案为否者,将暂缓受理至修正为止。
: ※若为检举违反组务板规 #1P5REjBj (L_TalkandCha) 之案件,可仅回答第 1 题。
: ※撰写检举主文时,请尽量避免使用情绪性及攻击性字眼。
: ※提出检举前,请按 Tab 进入文摘区,并详读本组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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