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申诉、检举收件结束时间,应视情况展延

楼主: finhisky (finhisky)   2022-05-29 15:49:04
依前面几案,似乎组长会下一个收件时间
但如果遇到当事人之一故意或不小心在逼近收件结束时间前发文
甚至提出之前故意隐瞒的证据
依板规及目前案例,好像没有规定可以展延收件时间
这样对于另一方的保障似乎不足
建议收件时间可以弹性,给一段期间
但要求双方要在这段期间内,尽速互相回文厘清问题
如果其中一方发文后,另一方2、3天内没回
即使还没到一开始订的收件时间,仍然结束
或是如果在收件结束当日仍有发文
另一方可以提出收件延期之类的规定
这样就可以避免有人故意拖到收件结束前才提出证据
借此躲避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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