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win1949tw (台北Station)》之铭言:
: 依控诉主义证03.证01第1.2行处分为文章内容;司法院见解据阻却违法事;标题文义知军官
: 罹难后文章滞留于迎曙光.体系及目的知文章未更新.历史知军官罹难经求证告知仍未更新
根据组务对本案初步判决,
要求申诉人分别对 A 至 D 项,
最多以二行空间简述不服板主判决的理由,
A ~ D 共计四项,最多不得超过八行。
若申诉人认为上列二行自身回复的内容,
足以说明不服板主以“内容显为因果错置,引导板友往错误方向判断”的理由,
判定违反板规“闹板兹事”,可于本文下推文告知。
若申诉人欲补充说明,
可于原回复文章 [补02] 修文补充说明。
也请申诉人留意,
若欲补充说明不服板主判定违规的理由,
请针对板主判定违反板规的“事实”进行论述,
勿再陈述无关本案或无助本案判决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