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Bignana有权单方面宣告不受欢迎使用者?

楼主: steve1121 (o'.'o)   2019-08-10 20:25:28
组务认为,
板主公告看板不受欢迎使用者,
等同制定板规限制特定使用者不得在该看板发言,
若有违该公告,即给予相当的板务处分。
在先前案例,
时任板主未经板主群讨论、决议,
自行公告看板不受欢迎使用者,
并在使用者未违反现行板规的情形下,
删除使用者文章及设定水桶处分。
本案与前案,确实有不同之处。
制定板规是站规赋予板主的权力,
看板为复数板主,则由板主群共享这份权力。
故本案既由板主群共同决议,
该公告即具效力,未有违本站各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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