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 组务板规

楼主: steve1121 (o'.'o)   2019-05-08 16:10:21
1. 本板仅受理关于 啃瓜子聊天 小组内之各项申请、申诉、检举以及建议事项,
发表无关看板板务、广告文,予以删文或退文处分。
2. 发文前请先详细阅读本板板规,了解各发文种类之相关规定。
未按标题格式填写者一律不予以受理。
3. 板务检举请使用 [检举];建议或讨论事项请使用 [建议] 或 [问题];
组务案件,依内容使用[申诉]、[检举]、[申请]、[查帐]、[请假]。
4. 申诉/检举案,符合下列两种情形者,得以[速件]作为文章标题类别,加速处理速度。
(一) 使用者遭水桶处分,罚则为两个礼拜内 (含) 者。
(二) 使用者检举他人文章违规需退文,板主判定检举案未成立,
仍不服判决而上诉者。
非上列两种情形,使用[速件]作为文章标题类别,案件不予受理。
5. 为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组务案件非当事人请勿回文,违者退文并处禁言 180 日以上。
6. 非小组长以上职位者禁止使用 [公告] 或 [判决] 及 [释疑],
此类文章禁止回文,违者删文或退文或处禁言 30 日以上。
7. 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酸人等行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处分,恶意连续推文视同挑衅,违者处禁言 30 日以上。
8. 严禁未经同意恶意窜改或删除他人推文,经举证证实者,处禁言 30 日以上。
9. 严禁刻意或蓄意扰乱看板秩序,违者退文并处禁言 180 日以上。
10.于组务板禁言者,严禁使用分身发言,若有使用分身情形,送请帐号部查询,
经查核为同一使用者,原禁言帐号追加 180 日,分身帐号禁言 180 日。
11.严禁公布他人个人资料,若与申诉案件相关者,请将个资以信件寄予小组长,
违者退文并处禁言 30 日以上。
12.所有判决完成之组务案件,其相关所有文件,未经小组长同意,不得任意编辑、清除
内文。使用者若欲删除自身张贴的文章,请站内信小组长信箱并说明理由,小组长会
判定是否同意删除并协助处理。
违者处禁言 180 日以上。
13.本板板面上之文章,未经小组长或原作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形式转录至
其他看板。惟上诉需要之转录,不在此限。
违者处禁言 180 日以上。
14.严禁违反中华民国法律、站规,违者退文并处禁言 30 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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