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rrr518 申诉 WomenTalk 板主群 案

楼主: steve1121 (o'.'o)   2018-11-12 19:34:27
【裁判字号】 D1153
【裁判日期】 民107.11.12
【裁判案由】 rrr518 申诉 WomenTalk 板主群 案
【裁判全文】
  申诉人(rrr518) 不服板主群对使用者(john5380)违反板规第 13 条的规范。
  经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做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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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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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依本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RsRXVWf 办理。
  二、援引 WomenTalk 板规 (2018.9.1)
8. 禁未经同意转出或转入他人文章包含网址连结、截图等呈现内文。
限原文作者检举。
→ 板务公告文,则不在此限。
→ 违反上述条款,直接删文并警告一次,累犯水桶一个月。
13. 文章、推文不得出现资金事宜、赠送礼物或任何征人相关讯息。
→ 征求、提供资金相关讯息皆认定为违反板规,P币赠送不算。
资金事宜包含转让/转卖/合购/代买/交换及其他有关资金收入。
→ 征人参与非本看板(或上级、站方)举办之站内活动(站外活动依板规6.规范),
或请人另行联络以参与非在本看板上进行之讨论、互动者皆属违规。
初犯删文+水桶一个月,累犯退文+永久水桶
→ 如裁定属“中华民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于网络)交易财货/服务
之交易文”,将依 #1QOAukdE (BoardAnnouce) 处一年以上禁言处分,
且无条件退文。
→ 据站方说明,将从严认定之。
板友可查看站方设立之 CntrbndList 看板所表列的违法交易物品整理。
  三、引述使用者(即本案被检举人)的文章
作者: john5380 () 看板: WomenTalk
标题: [新闻] 普悠玛事故役男不幸身亡 役政署以因公死
时间: Wed Oct 31 00:34:45 2018
心得:
就算不是公务员,只要还在当兵是役男
遇到火车翻覆,还是可以有役政署的抚卹保险慰问金952万
再加上台铁的赔偿5百多万
加一加应该有1500万吧....
请帮我转到八卦版,我现在无法在八卦版发文 >_<
(仅引述部份内容,全文如本案附01)
  四、检视本案相关事证,其争议点系板主主张在订立板规第13条“请人另行
    联络以参与非在本看板上进行之讨论、互动者皆属违规”的原意,应为
    规范使用者若于文章中,要求板友站内信联络或叙明私下联络等行为,
    皆属违规。然使用者(即被检举人)在张贴的新闻中,征求板友将该文
    转录至他板的行为,板主认为在文章的转入、转出等,皆由板规第8条
    规范之,本案被检举人未有违相关规定,故判定检举不成立。
    组务认为本案使用者,因在他板无发言权限,于文章中征求板友转录该
    文至他板之行为,依现行板规,应受板规第8条所规范,未有违规之情
    事。使用者在他板既无发言权限,转录至他板的文章,即未有进行讨论
    或互动等行为,且使用者在他板讨论或互动等行为,若有违规之情事,
    皆受他板板规所规范,非属本案所在看板板主之管辖。另若有跨板聚众
    闹板之行为,亦受板务部看板警察局之相关规定所规范。然本案使用者
    于看板征求板友转录该文至他板,依过去该板相关判例,非属要求板友
    站内信联络或私下联络等行为,未有违板规第13条的规范。
    综上说明,板主在本案的板务处置上,未有不妥之处,故本案仍维持板
    主的判定。
    另组务建议,使用者于所管看板征求转录文章至他板,若有相当程度上
    的滥用或影响他板看板秩序等情事,板主可考量是否明文制定相关规范
    ,以避免造成他板板主管理上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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