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凡至本组提出新增板主时,若新板主群名单发生溢位问题,新任板主可
于新板主上任公告发布后,至帐号部提出更新“板务用公共帐号”之申
请,然该板务用公共帐号的使用范围及期限,由本办法规范之。
二、使用范围
1. 板务用公共帐号,以一帐号限一板主使用,不得借于他人使用。
2. 板务用公共帐号仅限板主使用于所管看板设定禁言(水桶)处分、
删文、退文、标记文章、收录文摘、整理精华区、设定进板画面/
发表文章注意事项/文章类别编辑、举行投票、设定隐板、设定看
板推文状态、设定乐透、设定特定文章禁止回复、设定中文板名、
设定文章置底及设定看板会员等。
3. 板主为处理所管看板相关事务,请以自身帐号发言,如发布板务相
关公告或其他等;禁止以板务用公共帐号发言,如推/嘘文、张贴
/回复文章等。
4.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为重大违失,立即解除板主职务,并限制一年内
不得再担任组内板主一职。
三、使用期限
1. 板务用公共帐号自向帐号部申请取回使用至板主任期结束止。
2. 持有板务用公共帐号之卸任板主应向帐号部提出缴回帐号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