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组规
第 4条 对于板主行使的权力(看板文章管理权、制定板规权、看板隐板权)
有异议者、板主需回避之申诉案、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得于本组
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行通知,未于
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一、被处分文章备份(受处分人需检附)或相关事证之文章。
二、板主处分公告(受处分人需检附)。
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请申诉人 penthouse 于三日内转录下列文件至组务板,逾期不受理。
a) 板主处分公告
转录方式可参考本组置底公告提出申诉案应注意事项之Q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