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cute320518 信箱]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标题: 不服ChenDao板主之判决
时间: Mon Oct 16 19:31:51 2017
不服ChenDao板主之判决
#1PuiI67g (Women_Picket)
第12条板规规定,禁止挑动看板间纷争以及他板事务带入本板。
依据教育部国语辞典释义,
以及:和、与。用来连接并列的词或词组的词。
因此,解释板规第12条,只要达成并列任一条件,如“禁止挑动看板间纷争”以及“他板
事务带入本板”其一者,即构成要件该当。
请板主更改判决,谢谢。
如果板主无法认同,本人可否到L_TalkandCha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