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重申沟通程序的判定标准

楼主: steve1121 (o'.'o)   2017-09-18 14:06:43
依组规第 5 条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
 理申诉外,处禁言7日。
 板主超过72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板主未回应未达72小
 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除案件不受理外,处禁言7日。”
然近日仍有使用者未完成沟通程序,即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组务再次重申判定是否符合沟通程序的标准
一、对板主处分不服,站内信向板主说明不服判定违规的理由,
  板主超过 72 小时仍未回应者,
  可持沟通信记录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二、对板主处分不服,站内信向板主说明不服判定违规的理由,
  板主回信说明是否改判及其理由,若仍不服板主的判决者,
  可持沟通信记录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若未完成上述沟通程序,即至组务板提出申诉者,除案件不受理外,处禁言 7 日。
然申诉案件经组务判定不受理后,日后针对同一处分案,均不再受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