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请] WomenTalk板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11-11 21:12:06
一、分类错误,请参考组规将标题更改为“申诉”或“检举”。
二、申诉格式请参考组规第三章第7条,亦可参考精华区z-4其他申诉案之格式。
三、请使用者 jume 于三日内补上下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一、被处分文章备份,或关于特定个人权利检举之相关文章。
     二、板主公告(关于特定个人权利之检举可免附)。
     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四、使用者可于“板主公告”按大F 转寄至自己信箱后,再将公告转录至本看板。
五、使用者可向现任板主群索取“被处分文章备份”,或请板主代为转录至本看板。
六、未经与板主站内信沟通之申诉依照组规第三章第5条,
除不予受理申诉外,处禁言7日。
另,沟通信件必须于申诉前寄出,申诉后才寄信补件亦禁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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