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Wanted板主coolbecool之判决

楼主: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11-09 14:02:55
 申诉人:lovesooman
案件类别: 一般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诉人:coolbecool
申诉诉求:解除水桶
申诉内容:
作者 a08871712 (En) 看板 Wanted
标题 台北非单身女生聊天
时间 Wed Nov 9 08:40:0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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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非单身女生聊天
话题随意
站内 line
25 180 斯文 小帅
作者: itmonth (IT)   2015-11-09 08:40:00
一定要非单身? 这样可以不用负责?? 我只是好奇
楼主: lovesooman ((”・ω・)/肥亮)   2015-11-09 08:41:00
我也很好奇 非单身的人到底有多浑蛋才能在这里装单身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6-11-09 14:20:00
汪踢不意外
楼主: lovesooman ((”・ω・)/肥亮)   2016-11-09 14:25:00
考完了没啊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6-11-09 14:38:00
12号
作者: coolbecool (友善的河豚)   2016-11-09 15:29:00
抱歉给小组长及其他组务代理人带来困扰,先前无判例,混蛋在许多人的标准里,皆属无伤大雅的词汇,包含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 但因检举人出示法院判例。 骂人混蛋属人身攻击,混蛋本身属不雅字眼。这落入可判可不判的范围,而我的选择是判定触犯版规八若组务明示这可不判,我会还给使用者lovesooman清白。与检举人多次往来信件,皆无法说服检举人,如对方上诉至组务,一样也要麻烦小组长来判定"混蛋"是否属不雅字眼。 一切会依最后判决结果,修正本人判定标准。
作者: steve1121 (o'.'o)   2016-11-09 15:58:00
请板主协助将“被处分文章备份”寄予使用者lovesooman或协助将文章转录至组务看板。
作者: coolbecool (友善的河豚)   2016-11-09 16:27:00
已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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