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章代码(AID): #1MFF-Iqc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46838162.A.D26.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 ! 11/07 gun5566 □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组规
第五章 文件相关
第12条 检附文件需由当事者或板主转录至本组做为判决依据(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若经
小组长查阅,有伪造证据者,将给予退文并禁言90日。
相关证据于转录后再编辑文章,视为无效证据。
※ 引述《darknight127 (松山蝙蝠 Don Batman)》之铭言:
: 申诉人:darknight127
: 案件类别: 一般
: 看板板名: Gossiping
: 被申诉人: blaz
: 申诉诉求: 撤销水桶判决
: 申诉内容:
: 因先前说出"能儿"二字而遭到恶人恶意检举
: 但是
: 在台湾现有的官方字典里
: 从来没有"能儿"二个字
: 也没有官方解释
: 也未被证实是哪个词衍生出来的词
: 只是某个普通人自己创出来的网络用语
: 并未给定特别的解释
: 所以
: 若因用一个没被官方权威定义的词而遭水桶处分
: 那实为有失公允
: 而这种滥用检举板的人
: 却没有因为恶意检举而遭受水桶处分
: 标准实在是毫无公平之意
: ==============================================================================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 ,处禁言7日。
:
: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 [证02]二、板主公告。
: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