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a8712003 申诉 missdeer 案

楼主: GeminiMan (GM)   2016-08-18 14:39:13
【裁判字号】 D0907
【裁判日期】 民105.08.18
【裁判案由】 a8712003 申诉 Wanted 板主 missdeer 案
【裁判全文】
申诉人 a8712003 不服板主 missdeer 特殊征求 处分。
  经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做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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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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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依本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Ng8uh7k 办理。
二、援引 Wanted 板规:
6. 禁特殊征求文。
《违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设退文一篇并水桶一周》
3.征求负面事物、违反中华民国法律等事物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征求。
如:征求骂脏话、自杀的方法、报复伤害他人的方法。
三、引述违规内容:
作者: a8712003 (阿宏) 看板: Wanted
标题: [征求] 动物尸体
时间: Fri Jul 29 16:02:58 2016
大家好
我想要研究动物尸体
(狗或猫都可)
但因为不是学术单位
所以无法向政府请求
想请问谁家有动物尸体
(最好是两天内左右的尸体)
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
能否让我研究 谢谢了
四、检视使用者 a8712003 的原文,为征求狗或猫的尸体。若为宠物,
依动物保护法 (简称动保法) 第 19 条,“宠物之死亡,饲主应向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或其委托之民间机构、团体办理登记”
饲主不宜将宠物尸体赠予他人。若为流浪犬猫的尸体,恐有传染源
的风险,亦应由相关单位处理。
征求动物尸体作为研究用途,应提出学术或研究机构证明,向所管
单位征求。
故此案仍维持板主 missdeer 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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