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riyako (何妨吟啸且徐行)
2016-05-02 06:36:33 申诉人:moriyako
案件类别: 一般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诉人:blaz
申诉诉求:撤销原处分
申诉内容:
一、本人于“一堆女老师嫁不掉”讨论串中,仅系以文章分享本人生活中观察及经验,
钜料遭Gossiping板板主blaz以“引战歧视女老师”为由,处禁言6个月及退文处分。
倘本人言论已构成“引战歧视女老师”,处分判断标准何在?任由板主自行决定之?
二、经查“一堆女老师嫁不掉”讨论串,其他文章亦系针对“女老师”族群进行讨论,
惟为何均未构成“引战歧视女老师”,而仅针对本人发表之言论进行处分,
咸认板主blaz有选择性执法、针对本人进行不利益之差别性待遇,有失公允。
三、言论自由为人民之基本权利,宪法第十一条定有明文,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之维护,
俾其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
系争本人所发表之言论均为真实生活中观察及经验,
未有故意捏造虚伪事实、恶意引战之情事,应受言论自由之保障,
又板主判定“引战歧视女老师”之标准不明,且系选择性给予本人不利益处分,
爰请求撤销原处分,以维本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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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