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cs2260cs
案件类别: 一般
看板板名:Women talk
被申诉人:SSGG5566
申诉诉求:撤销处分,还公道
申诉内容:
当时申诉仓促未能说明原因
1,我外公为228受难者,即我为228受难者家属,为此原因,我以应该为228受难者家属发
言,因而到Woman talk版发表2篇文章,此两篇文章是代表228受难者家属的想法,有何不
妥?根本不可能拿228来开玩笑,也不可能故意讨嘘,而板主不该沦为这些不是228受难者
打压228受难者家属的工具
或许版上大多数人未必是228受难家属,所以才有想法落差,但这想法落差也应是言论自
由的保障范围,最近也有立委研拟《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增订第6条之1,明订禁
止扭曲、粉饰228历史真相、羞辱受难者及其家属,违者可处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罚金。
也是如此,版主不应把Woman talk打造成一言堂。
2.版主所公告的时间内,是3小时.六小时.还是一天?我翻遍了版规并无此相关规定,以
版规没有规定的来处分,是版主的权力凌驾于版规之上了吗?那这样就等于是人治而非法
治了!那版规是否也该废除,免得被版主拿来当作遮羞布。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