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6 ] 不服Wanted版主likeair水桶判决

楼主: TheSecrets (祕密的背后是真心)   2015-02-25 10:55:21
※ [本文转录自 TheSecrets 信箱]
作者: likeair (人品不好)
标题: Re: 关于水桶
时间: Mon Feb 23 14:15:07 2015
你先看完公告 且 与他联络
我昨天的信件内容
再来信跟我说 有什么解释?
不然我不接受这样的说法
※ 引述《HOMAY (*滚滚*)》之铭言:
: 请问为什么水桶我90天,原po是我朋友他被水桶,拜托我帮忙代po而已,请问这样有违反规
: 定吗,他又不是我本尊,我也不是他分身,拜托你搞清楚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盖)   2015-02-25 12:44:00
为什么我对他的信件在你信箱,且转录到这里??我有同意他寄给你??我还是那同样的那句,没收到发文者对于ip的解释,我不接受是朋友这样的说明
作者: HOMAY (*滚滚*)   2015-02-25 13:15:00
我主张原po的申诉文,所以把信件转寄给原po当佐证,这个回答你满意了吗,而且是你回信叫我跟原po讨论,因为我跟原po是朋友所以我把信转给原po讨论一下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盖)   2015-02-25 13:25:00
我并没有同意你这么做这样我可以合理怀疑是同一人持有帐号或共用
作者: HOMAY (*滚滚*)   2015-02-25 13:29:00
那就请帐号部查帐号吧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盖)   2015-02-25 14:02:00
委托人都申诉了 就等小组长裁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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