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WANT 版主 CORANA 水桶+退文判决

楼主: GeminiMan (GM)   2014-11-07 18:10:18
按 #1B-Iapfn (L_TalkandCha),劣退案,若使用者于提出申诉后,自消
劣文,放弃主张撤销劣文纪录之诉求,组务日后将不再另行宣判。
※ 引述《minidolphine (异乡苦命儿)》之铭言:
:  申诉人:minidolphine
: 被申诉人:corona
: 看板板名:WANT
: 申诉诉求:不符被浸水桶+退文
: 申诉内容:我在WANT版PO文章找人一起吃饭
: 可能因新注音的原因,加上没特别选字
: 造成文章内容有"妳"字出现,
: 被CORONA版主认定为"指定异性"
: 但我的文章与本意并无特别针对性别作文章
: 询问版主,其回复从严判定
: 但其退文已造成我难以抹灭的纪录
: 请求版主收回退文,其表示无此权力
: 我可以接受被水桶~毕竟没注意就发文的确有疏失
: 但我不能接受被退文
: 请收回退文纪录,谢谢
: ====================================================================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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