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wanted版主处分

楼主: GeminiMan (GM)   2014-10-22 22:17:33
四、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并得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 引述《neverend83 (需要花旗卡和影伴)》之铭言:
: 申诉人: neverend83
: 被申诉人:corona
: 主旨:不服版主水桶两周之判决
: 要求:撤除水桶两周之判决
: 说明:
: 今日在WANT发文一篇
: 其版主因以下两理由判决水桶两周
: 一、违反版规五之与主旨不服
: 看过内容后,内容确实与"你很吵"主旨相符
: 只是分类错误,更改分类即可
: 并无违反版规五
: 二、版规八之不雅之文字与人身攻击
: 推文中提到"去死"
: 本人无攻击任何人之意思
: 也不觉得此属于不雅文字
: 更无指名道姓是哪位版友
: 且"去死"涵义有多种意思
: 懂得人才会懂
: 我认为是那位板友自己对号入座、多做联想
: 版主主张
: 因有版友检举才做水桶两周之处分
: 本人认为相当的过分不当
: 经多次沟通无效
: 来此申诉
: 要求撤除水桶两周之处分
: 及检举之版友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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