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gossiping 板主群判决(RandyMarsh)

楼主: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9-26 07:31:18
※ 引述《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之铭言:
:  申诉人:hateonas
: 被申诉人:boyo leoniath seabox ipad3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申诉诉求:不服引战警告 没有水桶 要求依照板规警告七天水桶
: 申诉内容:
: 1.本人发现9/7有匿名使用者检举RandyMarsh引战 boyo板主判决警告一次
: 2.但是没看到水桶公告 所以本人9/8实名检举 要求板主群依照警告板规水桶该使用者七天
: 3.9/12没有板主处理 所以寄信询问
: 4.寄信后 ipad3 板主推文回复
: 推 iPad3: 您好: 09/17 01:48
: → iPad3: 由于该篇原先已被boyo板主推文警告一次 09/17 01:49
: → iPad3: 无法得知是单纯板主口头警告或是依照板规警告一次 09/17 01:49
: → iPad3: 不过依照以往的经验,若是某版主 A 判定违反板规 B 而忘了 09/17 01:50
: → iPad3: 执行水桶的部分,通常是原文有删除、但忘了水桶 09/17 01:50
: → iPad3: 但经调查,boyo板主并无将此文章删除,合理推敲此处的警告 09/17 01:50
: → iPad3: 仅仅是口头上的警告、而非违反板规的警告 09/17 01:51
: 推 iPad3: 不过这只是我这边自己依照过往经验去判断的而已 09/17 01:51
: → iPad3: 这边建议您与原判决板主沟通是否是 "违反板规的警告" 09/17 01:51
: → iPad3: 而,若单纯问我的想法的话 09/17 01:52
: 推 iPad3: 我是觉得该篇检举未达标准 09/17 01:52
: → iPad3: 不过,我尊重原判决板主的决定 09/17 01:52
: 推 iPad3: 所以这边建议您与原判决板主沟通 or 选择我的判决,也是可 09/17 01:52
: → iPad3: 以的 @@ 09/17 01:52
: 推 iPad3: 以上,感谢您的热心检举 09/17 01:53
本人为当事人,为本件申请补充板规依据
并请求小组长驳回检举人之申诉
1. 依据八卦板规第18条、第19条
第十八条:〔警告、水桶〕
 ̄ ̄ ̄ ̄ ̄ ̄ ̄ ̄ ̄ ̄ ̄ ̄
‧ 板主对于使用者犯行轻微、或违规处于模糊地带或多次挑战板规界限者。处以警告并
  水桶一周,警告二次者,则处以水桶一个月处分、第三次处以水桶两个月、第四次以
上一律水桶三个月。(警告追溯期为一年)
第十九条:〔补充〕
 ̄ ̄ ̄ ̄ ̄ ̄ ̄ ̄ ̄
板规有规范不到之模糊地带,板主将临时应变处理。
  对于特殊事件之处理,有另订公告规范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板主对于使用者犯行轻微、或违规处于模糊地带或多次挑战板规界限者。处以
警告并水桶一周
2.本件版主已于该篇水桶公告中明确表明不水桶(附件3第30楼参照),故可推知版主认为此
行为并未达警告水桶之标准,故此警告应不属板规第18条之警告,仅为提醒注意。
3.又板规19规定,版主对于板规规范不到之模糊地代,有临时应变处理之权限,
对于需提醒却又未达警告标准之行为,自然可以依据板规19以公告提醒之。
4.又关于实体之部分,本人所引用之内容,皆为新闻中所述,怎么会把新闻中记者访问
行为人自己的陈述算在我引战头上呢! 故实体上亦未达警告水桶引战之程度,但本人
虚心接受BOYO版主之指导,以后会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再发生。
5.为此陈请 小组长鉴核,惠予驳回检举人之申请,以维权益,是盼。
作者: wahdee (=.=)   2014-09-26 07:45:00
引用新闻讨论也要找个理由警告 八甲板果然不是叫假的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9-26 08:49:00
原po经过boyo板主引导瓦斯桶引爆大绝 已青出于蓝胜于蓝对同志引战每每都能引爆造成伤害 自身却能无损全身而退
楼主: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9-26 09:24:00
误乱贴引战标签,讲事实数据引用新闻客观理想讨论怎么会是引战呢!理性讨论
作者: wahdee (=.=)   2014-09-26 10:02:00
因为只允许一种声音 其他意见讨论都是引战 还以为在对岸咧大概某板主对中共深恶痛绝 却喜欢做跟共匪一模一样的勾当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爱喔 >.^)   2014-09-26 10:47:00
R大总是客观的提出数据并分析 且旁征博引的找出各种资料佐证
作者: r13974682 (UU)   2014-09-26 11:36:00
不喜欢八卦可以去政黑啊中立板啊我不是说此文作者
楼主: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9-27 08:27:00
补充,版主继续运用口头警告案例#1K9FP7ra (GossipPic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9-27 13:23:00
板主! 有人说你是共匪耶!
楼主: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9-27 13:27:00
阅读能力… 哈哈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赛潘安)   2014-09-27 16:38:00
玻璃心族群最爱见肛插屌了 别太在意
作者: benka (*0*)   2014-09-27 17:40:00
玻璃人 玻璃心 不是叫甲的 唉呦 打错字
作者: hatenese (遇到 ,嗯)   2014-09-27 21:01:00
战同早该桶,还有另外一个bXnX,某人的分身战同就算了,还搞歧视引战,问题才大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爱喔 >.^)   2014-09-28 02:07:00
战同?歧视?都是客观的理性分析讨论 受不了就滚出八卦版
作者: benka (*0*)   2014-09-28 02:55:00
对阿 回你们的甲窝取暖吧 甲甲半套店被警察临检 甲甲的第一个反应居然是警察钓鱼都警察的错 X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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