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表特版版主ffwind之判决

楼主: GeminiMan (GM)   2014-07-30 15:23:05
一、依 #1JrzpA9B (BoardCourt) 板务站长 mousepad 推文回复说明,
交由兼任板主的小组长自行裁决即可,受理本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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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IxIqJGW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91275283.A.420.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 ! 2/02 GeminiMan □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组规暨组务板规
四、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并得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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