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去信提醒该文章已接近广告文之范围
并未依板规处理该使用者= =
未判决,何以申诉??
另,本版也禁止征求FB社团或是LINE群组
http://faberge2009.pixnet.net/blog
http://www.facebook.com/f.life.plus
http://www.fbglife.com/
且上述网址,网站内容虽未有商业广告文
每次聚会阵容多,不难令人联想与商家有结合之嫌
故提醒该使用者注意发文
※ 引述《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之铭言:
: 请板主 KY 三日内至组务板简略说明案情及判定理由。
: ※ 引述《Faberge (你的大F)》之铭言:
: : 1.申诉人:Faberge
: : 2.申诉对象:KY
: : 3.申诉事由:KY版主于5/11来信警告违反版规,回函KY版主三封邮件皆未收到任何回复,
: : 至今皆超过72小时。
: : 4.申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