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不服Wanted版版主likeair水桶判决

楼主: hera517 (小野猪是我的校犬)   2014-05-26 17:24:33
※ [本文转录自 hera517 信箱]
作者: likeair (闲暇之愚)
标题: Re: 请问水桶原因?
时间: Fri May 23 10:54:13 2014
7. 禁止将私人恩怨带到版上、随意散布他人资料。
《违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并水桶一周》
1.举凡真实姓名、电话地址、学校科系、非公开之电子资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电子邮件等帐号以及密码)..等私人资料,
除非经过本人同意,否则皆不得在版上以发文、回文、推文、或于发文
   本文中要求查阅特定网址连结、他板文章、签名档、名片档、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许针对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关征求,
如果需要请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该板友。
      3.并禁止文章中贴出水球记录或私人信件,ID删掉或是马赛克亦同
除经两造当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记录签名档不在此限。 
4.紧急急难救援事件或是协寻失踪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称部分亦须当事人同意才得发表。
一经当事人检举则不经警告立刻给予处份,检举时效为24小时,以文章发表
起始时间计算。
6.推文中ID和暱称部分则是当本人推文警告后,则不得再推。
7.原发文者可以推文、修文、发文的同时(签名档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须有明确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该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过三名以上,禁制说明不受版规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说明里面有多余的人身攻击则还是会依照 版规八处分
8.5、6、7之违规系告诉乃论(不告不理),检举时效需在24小时之内检举,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发生时间为准。
依板规7-2所惩处的。
依据该文章内容及推文,判定是留言给你男友
(可参考前任版主的文章,以下为文章连结资料)
┌─────────────────────────────────────┐
│ 文章代码(AID): #1JEK1pOB (Wanted) [ptt.cc] Re: [问题] 指定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Wanted/M.1396260979.A.60B.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8 Ptt币 │
└─────────────────────────────────────┘
●16864 29 3/31 VOT1077 R: [问题] 指定
我个人也与你两位有见过面,故有稍为的认识两位,
两位都是乡民且都有在本板发文,亦有与其他版友出游,
而他也有所回应于该篇文章的推文
因此我有推文及标记进行警告
但仍未改进
所以依板规执行惩处
如您不服,可至组务进行申诉
※ 引述《hera517 (小野猪是我的校犬)》之铭言:
: 亲爱的版主~
: 我不太明了
: 为什么我被水桶了呢~
: 可以请你解释一下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