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Bignana 板主之判决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4-05-18 23:04:56
1.#1JSp-w3_ (GossipPicket)
事发于当天经济委员会审查自经区,黄昭顺委员担任主席后,
宣布临时动议之后便无音讯。
故板友转录公民议题板之文章来八卦,本人认为自经区亦属重大政策问题,符合公益性。
该委员会当时已有许多乡民观看,而新闻亦有即时报导,故以无重大删除。
检举人认为转录标题不妥,亦在检举案提出"内容意为政问行同乱板"
标题方面,此篇是虽为转录文,而原标题亦是公民议题板所用标题。
再者,常识上来看,该使用者使用之标题与一般"寻人"不同之处一望即知。
既然从标题来看即可区分亦可判断,并无鱼目混珠之实;
就政治问卦方面本人亦认为未达标准。
然而检举人所提排挤其他寻人文之讯息传达,
板规十规定“本板置底闲聊文提供宣传相关符合公益之事由,
如亲友失踪协寻、寻找车祸目击证
人及其他事由,版主可视情况协助板上秩序临时挪为协助板务用”
八卦板文章流量很大,文章很快就会被洗上去了,所以检举人所提情形显然无法成立。
故版主利用置底权限,可将这类文章置底,版主在置底五格都满的时候,
亦会将部分民生议题相关、闲聊文挪走,移做此类寻人、征求车祸影片等文章优先置底。
以上所述从以前到现在皆然,寻人文优先置底,故无排挤之说。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05-19 00:01:00
也是,就像是地方法院每一位法官都引用同样的法条,但结果不一定相同,而对于板主判决不服,上诉就如同向高等法院再申请重判。法律判决尚且如此,那板规如何要求标准一致呢@@以上推文是给板友看,大概比喻了板务组务站务的关系。地方>高等>最高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5-19 00:24:00
三点:公益性质的认定? 个人认为协寻文需很严正的划分等同公告文般具有不可模糊范围与取巧地闹板行为出现2. 现今看板对之前板主纵容政治文与特定社运团体勾连已有反省的声音 你要嘛开放政问 如此重大议题尽管提案公投之反观 就请遵守现行板规3. 你有你的判案自由心证 说不拘法条不为法匠也好我也有我的见解 申诉至组务之案由也无胡乱编排 至于是非有无符合现今社会观感与氛围 每人心中各有一把尺 本不在争论之内 也无挟杂私人恩怨 我要的是判例来协助看板风气至于回文政问这部份 尺度宽松就当闲聊纾发也就是了本鲁不想与板主群争辨形而上的民主普世价值与言论自由还有 判决完成后自会提罢免案的 我想看看你有多少民意?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4-05-19 00:47:00
尊重~欢迎你提~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05-19 03:51:00
如果这篇跟上篇申诉都被驳回的话 使用者无权提出罢免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5-19 13:29:00
请问 被驳回使用者无权提出罢免的依据在哪啊?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05-19 14:25:00
组规第二页末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5-19 17:15:00
判决被驳回也是一种定案判决耶我好像有申诉过 忘记回文是不是一种定案判决..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05-25 09:52:00
但若是被驳回 代表不成案吧 这样还能提出罢免不是很怪?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4-05-28 03:33:00
所以现在提罢免案都要看过理由才能正式开始(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