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24-11-04 00:08:16由于本申诉案未见小组规所规定之检附要件(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
若仍欲提出申诉请于三日内补足上述附件转录至组务板,
被删除文章备份请向板主申请提供,
板主公告如因被水桶无法直接从看板转录,
请先将文章转寄至自己的站内信箱后,再由站内信箱转录至组务板;
逾期申诉案不予受理,若仍要申诉请将附件补齐后再行提出。
※ 引述《jiahua (怎么话都不说清楚)》之铭言:
: 申诉人:jiahua
: 被申诉人:kaorucyc
: 看板板名:kaorucyc
: 申诉诉求:退回水桶或初犯时间
: 申诉内容:
: 1. 同其他板友申诉,追溯都超过一年的文章、于不知情状态累积处罚 (过重)
: 信件表述中间水桶过的、板有推文提醒的问题未再犯
: (但是目前水桶的文章不确定在之前或之后,应该有包含,认为重复处罚。)
: 法律追溯期可以这么久,但是对于无心、初犯也有减刑、缓刑。
: 2. 其政见表明交易文违规,会修改板规; 会追溯检举文;
: 但是没有说要追溯这么久的违规文
: (如果我被检举了,我应该会收到信件吧?)
: 3. 与板主沟通没有结果 (信件转录、好像没有判决公告)
: 如果要像法律保留追溯其,但法律对于非故意、初犯亦有减刑、缓刑。
: 希望不要水桶 2336天。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