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05] TaichungBun板主未依照板规执法 (板主站内信02)

楼主: kaorucyc (Yang)   2024-03-11 08:52:00
※ [本文转录自 kaorucyc 信箱]
作者: kaorucyc (Yang)
标题: Re: 板主于违规文章推文,不删文水桶,是否认定文章无违规
时间: Thu Mar 7 15:04:12 2024
※ 引述《BIA (必亚)》之铭言:
: 他不是有补了吗?
所以在检举之后的修改也合法???
14:00检举 14:02才修改新增
所以你的标准是这样吗 是的话就可以
因为每个板主的标准不同
另外台中点你没说明
这篇文章完全没有提到台中
还是又要PO文的是台中人就无违规
还是只要会影响台中的就有台中点
那只要是全台是用的都有台中点
标准给出来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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