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1Z6RZJJk (L_TaiwanPlaz) 检举案办理。
二、经查,被检举之板主任意以新增之板规条文水桶条文生效前发表之文章,且该违规
文章先前已由组务判决为没有违规,而板主于水桶后也未公告于看板,违反本站规
定。
三、第一次宣判:#1WH88LOD (L_TaiwanPlaz),第二次宣判:#1ZGfNFUh (L_TaiwanPlaz)
四、承第二条,板主违反本组组规“板主无故隐板及违反本站或本组之规定、公告或不
执行组务判决”
1. 组务已判决之案件,无新证据而迳自重新判决
2. 水桶未公告,违反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因此警告一次,作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