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不服 ChungLi 板主 wild2012 水桶之判决 (信件)

楼主: tw00176060 (Andy)   2021-03-07 01:04:45
※ [本文转录自 tw00176060 信箱]
作者: tw00176060 (Andy)
标题: to 中坜板主wild2012的沟通申诉
时间: Wed Mar 3 12:56:22 2021
依组规,进行申诉前先与当事板主沟通,撤销水桶及劣退
板主wild2012,于2021年3月2日,针对我的如下发文,删除并水桶一年 + 劣退:
https://www.pttweb.cc/bbs/ChungLi/M.1614673588.A.57C
板主wild2012,发如下公告,直接说我:
“未具有股票分析师资格,却有招收会员的嫌疑
恐涉及违反 证券交易法、投信投顾法
违反版规2.4 提供有价证券分析、服务或违法事项
劣退+水桶一年
敬告 板友
请勿违反中华民国法律或游走法律边缘。”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614676366.A.1F5.html
但从我的文章中,没有任何字眼涉及营利,更没有涉及需用到有任何执照的事情。所以,
为何板主水桶的原因,会出现“招收会员的嫌疑”、“未具有股票分析师资格”这种文字

板主用“猜测”来定罪?没有任何明确事证,板主自己怎么猜,事情就是怎么回事?
还是板主针对2020年6月2日的文与留言,挟怨报复:
https://ptttaiwan.com/ChungLi/1UrX15Wl
此外,2020年6月2日的文,因何被删除?为了销灭有过嫌隙的事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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