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台中板板主talk5566不当水桶

楼主: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9-04-30 12:55:56
申诉人:zivking
被申诉人:talk5566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诉诉求:
因不服台中板板主talk556以台中板板规2.5课以禁言处分,提出申诉,并撤销原处分。
申诉内容:
本案板主talk5566未依规定先予劝导,所为之禁言处分系违规处分,应予撤销。
1、“发文或推文争吵、战文、板主视情况公告劝导,劝导无效得进行锁文或删文,任何
人皆可检举,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争吵者删文禁言30日。”台中板板规2
.5订有明文。本条规定发言者之发言,若经板主劝导无效得删文禁言,其处罚要件文义甚
明,并无设有例外规定,先予述明。
2、按本条所定之争吵行为,乃系抽象形容,若有意见相左者,均冠以争吵罪名,不分情
节即课以禁止其发言处分,与言论自由保障有违;为避免让特定使用者,利用此向板主检
举,而达到意见相左者不能再发言目的,故为衡平言论自由与使用秩序,板规乃要求
板主受理检举后,须先行向被检举者劝阻,劝阻无效后始得删文禁言。
3、查本案讨论串,板主未曾发言劝阻,甚至未曾发表见解,而4/28晚间突然公告课以禁
言处分,违反板规须先劝阻规定,其违法处分应予撤销,以维使用者之权益。
证据:
https://i.imgur.com/SEVd4EI.jpg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9-04-30 17:00:00
应该用2.6 不好意思 过两天来台改
楼主: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9-04-30 18:28:00
你身为台中板板主,到底懂不懂你掌管的板规?先不论歧视之定义为何?是否构成板规2.6的歧视?退万步言,就算是歧视,但板规2.6的处罚要件系需要当事人亲自检举,就算有人检举,他也要证明他是潭子人,否则怎能用2.6?高义你明明就是乱搞,纯粹凭主观好恶,乱用板规,这种情形下,组长不用介入吗?
作者: rerun (礼让)   2019-05-21 18:30:00
"都"如果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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