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wild2012 信箱]
作者: RLIM (阿百)
标题: Re: [公告] 版规4.2违规公告
时间: Tue Jan 22 09:13:33 2019
早安
正因为我们都是在网络中,
所以我们也只能用一篇文章去定义,
今天在公告之下,
我宣读对方被判版规1.5,
这是我对于这位的判决,
而二位就同属在同一篇文章内,
一位哈哈哈
一位说向中国看齐!
以及反问你觉得我的ID如何?
在这篇公告之下,
如同我正在执法,
而我遵从我服从的版规,
做了处置,
但是二位在公告之下,
不明白的使用了,
哈哈哈和向中国看齐
我感受到了文字上的情绪!
故判定二位违反了
版规4.2的定义!
R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铭言:
: 所以你只是因为我在底下推文 觉得我在"喧哗!"
: 才判我水桶囉?
: 不然我有那一点违反板规4.2?
: 你说个道理看看
: ※ 引述《RLIM (阿百)》之铭言:
: : 早安
: : 在版规1.5违规公告之下,
: : 二位也不是受罚者?
: : 但是二位的言论,
: : 不就像是在检查官宣判之下,
: : 在庭下 喧哗!
: : 或是警察在执勤,民众在喊打人?
: :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