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hGwqeN
推 ChangHash: 按照你的逻辑在高雄板大量买卖文章也不是能禁止的? 09/28 16:40
→ ChangHash: 每个板有每个板的规定 自己踩线和板友讨论度根本没关系 09/28 16:40
#1Riu19gZ
→ simonle: 此人无任何证据直接影射我于他店门口偷窥10/03 19:28
→ simonle: 当下已经寄信回复他...故意于嘉义版公然影射10/03 19:29
→ simonle: 如L_TaiwanPlaz版主有必要我可以马上提供寄信内容10/03 19:30
→ simonle: 请sunbox1019提出偷窥证据...感谢。10/03 19:31
推 LazyCheese: 现在在嘉义板非常瞎,已经懒得看了。这判决也非常瞎,10/04 19:03
→ LazyCheese: 指名道姓挑衅都没事。10/0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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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7H8JOZ (L_TaiwanPlaz) [ptt.cc] [公告] TaiwanPlaza(台?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27968531.A.623.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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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02 talk520 □ [公告] TaiwanPlaza(台湾游园地)组规 08/02
三、申诉流程
(6)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检举事件非当事人或板主请勿回、推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迳行删文、退文或判处水桶两周以上。
注:本条所称当事人为申诉/检举人及被申诉/检举之板主。
非申诉人,请勿回/推文。
ChangHash、simonle、LazyCheese 警告一次,再犯则水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