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 Taichung B板主 ymca0718 之判决

楼主: Vix7789 (重新出发)   2018-06-18 11:09:45
申诉人:vix7789
被申诉人:ymca0718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诉诉求:并非"故意"删改他人推嘘文.不应遭受退文禁言90日之判决
申诉内容:
案由: 6/5初次违反板规3.4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删改他人推嘘文,退文禁言90日。)
但与板主解释实情是:
当时我甚至没看到他推文说了什么 所以后面推文 才会反问他说了什么
而那时候 我手机编辑一下文章就发出去了 也根本不是有意要删他推文的
我还怀疑 会不会是系统BUG 编辑的时候 刚好有人推文 就造这次误删的结果...
当时推文如下: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5.149.29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527945694.A.E32.html
※ 编辑: Vix7789 (49.214.181.159), 06/02/2018 21:50:26
→ david61030 : 我的推文怎么被删掉惹? 06/02 22:22
→ Vix7789 : 抱歉 那时用手机编辑 可能误删了 有点好奇你说了甚 06/03 00:35
→ Vix7789 : 么?有要买吗? 06/03 00:35
以上很明显并非故意删除推文 事后也有写2封信跟david61030沟通&道歉
但对方不理会 也不愿意跟我达成共识 但台中板板主ymca0718也坚持维持为判决
6/9有说要帮我跟他居中协调 但至今6/18(期间有写3次信询问)毫无回应
故到此申诉。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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