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ChungLi板板主RLIM之处分

楼主: deathsong (智瑟和鸣)   2018-05-01 00:02:52
申诉人:deathsong
被申诉人:RLIM
看板板名:ChungLi
申诉诉求:撤销板规1-5之退文+水桶处分
申诉内容:
感谢群组长的纠正
因此我再花了一些时间跟R板主进行沟通
无奈最后仍沟通未果
只能再麻烦代理组长协助受理本案
首先我先就S板主和R板主对本处分的看法
分别进行解释
(1)S板主认为我未依照新闻事实发表心得
我提供的新闻为
[新闻]敬鹏恶火5消防员殉职郑文灿:检讨火场经验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429/1159643.htm#ixzz5E1nzUTvD
以下是我提供的心得:
“事情已经定调了
是消防员经验不足
跟我大市长还有消防安检都没有关系
谢谢指教”
在该篇新闻中,郑市长的确定调往消防员/局之火场经验不足方向调查
并未提及任何本身指挥缺失或是厂商方面消防安检之问题
且本人的心得并非个人之看法 已有其他消防基层也有类似不满之情绪
我认为我的言论仍属可公评之言论
未涉及虚构情节来引战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429/1159816.htm
并根据Q板友所整理之新闻段落节录
http://i.imgur.com/6H6sylc.jpg
http://i.imgur.com/s9B8GEG.jpg
http://i.imgur.com/9SqBKJr.jpg
显见在消防基层的观感中
的确认为郑市长只有检讨他们
根据今年的法院判决为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91888
前国民党立委蔡正元前年在脸书撰文,指称政论节目主持人彭文正、李晶玉夫妻遭爆赴美
生子“诈健保”,两人专程赴美生美国人,有什么脸谈陆生健保,被彭、李依加重诽谤罪
嫌提告。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4点宣判,认为蔡正元陈述具公益关联性,且引用新闻报
导加以评论,并非刻意虚伪捏造,判蔡无罪。
只要是单就新闻报导内容做合理评论,并非刻意虚伪捏造,就应该以无罪推定为原则
但S板主用其余新闻来佐证郑市长有检讨其他地方
已经超出该新闻之范畴 我想我没有义务为了发表单一新闻之心得
去翻遍全台湾同时期之新闻报导吧?
若以A新闻内容来纠正B新闻心得的不对 未免太陷人于罪
根据第一部分,我认为我完全依照该新闻之内容 发表合乎内容之评论
并非捏造情节 无法接受引战的指控
(2)R板主对于"我大市长"一词的质疑
根据R板主提供的私信内容
认为我心得中有"我大市长"的用语
是在假借市长名义,"代替"市长和安检人员发言
这点我要做反驳
"我大XX"之用语来自于中国网友之用法
指的是"我们的大XX" 而非代替某人发言
该词句用法传入批踢踢已经行之有年
显见于各大看板 尤其是体育类看板
参照:
八卦板: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2686391.A.F3D.html "我大结衣"
NBA板:https://www.ptt.cc/bbs/NBA/M.1477713157.A.EE6.html "我大神龟"
棒球板: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92520544.A.218.html "我大神全"
电影板:https://www.ptt.cc/bbs/movie/M.1496192262.A.2F5.html "我大神女"
C洽板: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5832962.A.7C1.html "我大宁宁"
LOL板:https://www.ptt.cc/bbs/LoL/M.1524308032.A.5FA.html "我大咖哥"
手机板: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58009163.A.17F.html "我大IPHONE"
且中坜板并未特别禁止该用法
不应该以此案做为特例
无视于各大热门看板之普遍用法
将"我大XX"视为"代替"某人讲话吧?
因此我不服因为R板主之个人独特见解
而受到退文和水桶之处分
(3)R板主认为我的言论引诱板友违规
同第一段之论述
本人的言论以该新闻内容为来源
做出符合内容之心得感想
不应因其他板友之违规
连坐惩罚发表适当心得的本人
且以八卦板为例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4968957.A.18A.html
八卦板该篇新闻只有一句摘录自新闻内容之心得 亦引起该板板友众怒
显见情绪失控的主因为市长之言论 并非我补充之三 四句心得所引起
R板主指称因为我的心得导致板友违规的说法
自然是毫无根据的指控
不好意思
再度烦请代理组长明察!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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