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Kaohsiung 版主 jerry11006 退文之判决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7-10-18 21:04:35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一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10)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于 72 小时内补正。
缺 被处分文章备份(请使用者转录遭删除文章内容),
请于 72 小时内补正,
逾期则终止受理。
注:
1.使用者(原作者)遭受原板主删除或退文处分,可请求板主返还原文。
2.若因被水桶无法转录看板公告或文章,可将相关事证转寄回个人信箱,
再将相关文件转录于组务板上。
3.若为看板板主之因素(已于72小时内寄信予板主,而板主未提供,
可于组务板提出)。
※ 引述《jackieway ( DCLOUDS)》之铭言:
: 申诉人:jackieway
: 被申诉人:jerry11006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申诉诉求:撤回退文判决
: 申诉内容:
: 已于8/7退文当日寄信给版主 询问高雄版上有数篇内容一模一样之文章
: 为何独将我的文章退文
: 但jerry11006版主至今仍未回我信件 故直接申诉
: ● 1 m 3 8/07 - □ (已被jerry11006删除) <jackieway> 团购
: 本人在高雄版征求一同前往富士活力馆(健身房)买卡 因为人数满十人即可优惠
: 却被版主视同为[团购]并给予退文 对此感到不满 理由如下
: 因本人并未经手任何金钱 只是征求多位会员一起向店家买卡
: 搜寻版上"富士"就可以看到九篇文章 标题和内文几乎一模一样
: 我只是参考别人的发文而po 版主并未给任何警告就迳予退文令人不服
: 另者
: O [玩乐] 未事先租用场地。
: 例如:如唱歌团、电影团、好市多。到场一起分摊费用之桌游、羽球团。
: 如果就该板主的定义来看
: “两人以上一起报名或参加一个活动,跟第三方有金钱的交易”就叫团报的话
: 那是否“揪团参加密室脱逃”和“揪团参加漆弹”也该禁止?
: 几乎征人参加任何需要付钱的外部活动都隶属于“团报”
: 再者板规里根本无明显写清怎么样的行为叫做“团报”
: 版主爱怎么认定就怎么认定是否太标准不一
: “团报”隶属于“买卖文”板规条例之下(附上板规条文)
: 除征求员工,凡涉及金钱之交易行为即属买卖文。
: 一律禁止发表于板上(含签名档),违者退文
: 包含但不限于转让、割爱、合购、代买/刷、租赁、团报、共乘、
: 已租用场地之玩乐等。详细说明请参阅 #1Lwwu79y文章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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