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aff23 (笔名苏温永(星星送行者))
2017-05-09 04:10:28※ [本文转录自 Kaohsiung 看板 #1KXa7guY ]
作者: gggping (I SEE U) 看板: Kaohsiung
标题: [公告] fishine 退文一篇
时间: Tue Dec 9 08:27:18 2014
fishine违反板规3-2,退文一篇
010298 12/08 fishine [征票/换票]五月天12/31
(请至资源回收筒查询)
异动原因: 违反高雄板规3-2
文章内容如下:
想将手边的两张xxxxxx的票
换成xxx区的
高雄板规
三、 交换文管理方式
3-1 禁止牴触板规 2-4 。
例如:点数、公仔、赠品、折价券、抵用券等包含但不限于之交换文
3-2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货币或票券作为交换物。
例如:金钱、货币、礼券、邮票、各式门票、PTT币、游戏币等包含但不限于
3-3 需注明欲交换物品,未注明即视为买卖文。
3-4 交换文限一个月内仅能发表两篇,且需间隔七日,自删亦算一篇
及不得标记物品价钱。
【违反上述行为者,判处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