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板务] 板主未审先判?

楼主: camry2006 (维持良好风气?)   2015-02-16 12:01:32
※ [本文转录自 Kaohsiung 看板 #1KtAy7eH ]
作者: gggping (I SEE U) 看板: Kaohsiung
标题: Re: [板务] 板主未审先判?
时间: Thu Feb 12 21:47:48 2015
你提出的这篇公告,当事者没有自己承认是同一人阿
文章代码(AID): #1HPPvzaa (Kaohsiung)
所以你自己废除公告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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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码(AID): #1HTQ5fQn
作者 camry2006 (常驻程式) 看板 Kaohsiung
标题 [公告] 废除 l55l & satan5851 水桶
可是l55l认定两个ID的申请人为不同
而且目前的使用者也不同
对于l55l违规之事,不得连带处份satan5851
所以板主不得连带共同处份
经去信解释站方规定
l55l仍然要求需改判satan5851为无罪
所以废除公告
#1HPPvzaa (Kaohsiung)
4/11 camry2006 □ [公告] l55l & satan5851 水桶
我这篇公告,当事者已经自己承认同一人,且并无提出异议。
切勿把我的判例与你的混为一谈
#1HPuVw63 (Kaohsiung)
文章代码(AID): #5IW8rjT6 (ID_Multi)
二. 提出多重帐号查询惩处案件的限制与办法
申请限制:
每个板每周最多只能提出五件申请案,请板主与组长们多多利用沟通
管道以及板务行政惩处。(注四)
根据多重帐号管理办法,站方并不希望板主一直送多重帐号案,因此才有申请限制
每周五件,既然当事者已经自己承认为同一人,为了不浪费网络资源及减少组长工作量
我这边才马上判定分身并处份。
经与jerry11006板主讨论过后,7-7有其修订必要,修订版本将于置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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