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redmj110 (罢免投票进行中)
标题: Re: 请说明
时间: Fri Jan 30 23:33:06 2015
→ redmj110: 版主我有问题~ 01/13 21:27
→ redmj110: 请问推文嘲讽引战酸人侮辱一律14天+无文可退*2吗 01/13 21:27
→ Andy5438: 是的 01/13 21:31
推 redmj110: 那我之前为什么被桶56天.......... 01/13 21:38
→ Andy5438: 老N判的 要问他喔 01/13 21:44
拜托你们两个标准统一一下好吗
一个28一个56到底怎样
56不能亡?
然后第一句是疑问句
版主发公告酸人是事实阿
不然我检举他那篇公告你桶andy5438如何
你自己也有发2.2.12的标准喔忘记了可以回头看一下嘿!
※ 引述《NKB285 (SD)》之铭言:
: ※ 引述《redmj110 (罢免投票进行中)》之铭言:
: : 1.水桶请公告说明
: 72hr内补
: : 2.请详细说明并计算天数
: 2.2.12 *2
: : 3.请还原推文
: 推文内容: redmj110: 所以义工可以合理酸人喔?阿不就好棒棒!
: 推文内容: redmj110: 还可以发公告酸人欸版主好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