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申诉台中版版主不当水桶

楼主: miayao417 (mia)   2014-11-17 21:52:43
申诉人: miayao417
被申诉人:台中版版主 NKB285/Andy5438
看板板名: TaichungBun
申诉诉求: 解除版主职务 恢复所有被 2.2.12 受害者水桶的处置
申诉内容: 版主居然可以一件事情直接桶两次...
继不当无公告直接水桶28天以外
我发文检举过后,又公告在水桶一次。
显然第一次公告已经失去他当版主应该有的态度
昨天深夜已经在脑羞情况下水桶了28天,今天又同样的情况又多水桶了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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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chungBun 看板已暂时停止让您发表意见。
开始时间: 11/17/2014 02:29:13 (期限 28 天,此为执行时间,非原始犯规时间)
原因: 2.2.12
其它资讯请洽该看板板规与公告。
请注意,
您目前使用的网站服务乃本站无偿提供,
本站可随时停止对您提供本站的免费服务.
依照您过去已亲自同意之使用者条款,您已同意本站板主基于管理之考量,
得将您之帐号设定停止看板服务(水桶或暂停发言)、
删除您发表之特定文章,
以及退回您发表之特定文章。
此乃本站与您之民事关系,
水桶或暂停发言设定、删文设定、退文设定等,
乃本站依民事契约终止部分原先无偿提供予您之服务,
板主所为此类设定非为无权或无故,
应无由成立刑法妨碍电脑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诽谤罪。
请勿滥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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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chungBun 看板已暂时停止让您发表意见。
开始时间: 11/17/2014 20:23:02 (期限 14 天,此为执行时间,非原始犯规时间)
原因: 2.2.12
其它资讯请洽该看板板规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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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退回您发表之特定文章。
此乃本站与您之民事关系,
水桶或暂停发言设定、删文设定、退文设定等,
乃本站依民事契约终止部分原先无偿提供予您之服务,
板主所为此类设定非为无权或无故,
应无由成立刑法妨碍电脑使用罪、公然侮辱罪、诽谤罪。
请勿滥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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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本人认为他已经不适任台中版版主了,请小组长解除职务并且废止独裁形式的版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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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引战、嘲讽、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唯应板务繁忙,对于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党工、领__百(数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种文字暗指他人为某政党工作人员者
其余针对部份网络用语,只要符合引战相关条件并经提起检举或板主认定
皆照板规处分,不接受这是句"PTT名言"之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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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版规被有私心的版主操作已经变成了一言堂。
只要有版主认定的不当言论版主会直接水桶不公告,并且删除推文不留痕迹
被水桶时候只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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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 ║违规日期 ║ 文章代码 ║ 裁 决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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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ayao417 ║2014.11.17║#1KQ8KcW6 ║水桶14日 + 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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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发 违║2.2.12 ║
║反 法 条║引战、嘲讽、酸文、侮辱或骚扰 ║
╚══════╩══════════════════════════════╝
此种格式就可以水桶,毫无公信力可言。
楼主: miayao417 (mia)   2014-11-17 21:56:00
请多找一人受害者申诉,然后我会提出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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