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台中版主水桶不公、未依板规执行版务

楼主: redmj110 (♪小孟♪)   2014-11-17 19:32:06
检举人:redmj110
被检举人:Andy5438、NKB285
英文板名:TaichungBun
检举诉求:版主水桶不公,未依板规执行版务,经站内信提醒后仍不受理
检举内容:
1.
2.2.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引战、嘲讽、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唯应板务繁忙,对于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1-1
本人于文章 #1KQDxDul 推文被水桶
TaichungBun 看板已暂时停止让您发表意见。
开始时间: 11/17/2014 02:28:46 (期限 56 天,此为执行时间,非原始犯规时间)
原因: 2.2.12 *2
推文内容(因于文章中已被删除故在此重述)
redmj110: 黄牛始祖吗?失敬失敬
redmj110: 楼上黄牛分身讲的头头是道
引用置底检举推文
推 qqlove520: #1KQDxDul redmj110 2.2.12 11/17 02:15
N板主已处理
qqlove520 于文章 #1K61s4Li 承认自己是黄牛
故我只是说出事实,
寄信给NKB285版主,
作者 redmj110 (小孟)
标题 Re: 嗨板主
时间 Mon Nov 17 08:57:46 2014
───────────────────────────────────────
低买高卖者谓之黄牛
1.该人黄牛是事实
2.该版友为eddie黄牛者之分身也是事实
试问...
描述事实且未用任何形容词,
何来污辱之有?
还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若真是,
为何56天?
两行是否14*2=56?
作者 NKB285 (SD)
标题 Re: 嗨板主
时间 Mon Nov 17 08:58:5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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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D ║违规日期 ║ 文章代码 ║ 裁 决 说 明 ║
╠══════╬═════╬═════╬══════════════════╣
║ redmj110 ║2014.11.17║#1KQDxDul ║水桶14日 + 退文 (无文可退水桶加倍)║
╠══════╬═════╩═════╩══════════════════╣
║举 发 违║2.2.12 (共 56 日) ║
║反 法 条║引战、嘲讽、酸文、侮辱或骚扰 ║
╚══════╩══════════════════════════════╝
引战、嘲讽、酸文、侮辱
你自己选一个喜欢的吧...
作者 redmj110 (小孟)
标题 Re: 嗨板主
时间 Mon Nov 17 09:01:50 2014
───────────────────────────────────────
那另外请教
无文可退水桶加倍
是否不适用于qqlove520版友?
否则为何...
推 qqlove520: 我又看到双簧了 今夜多棒 可以看到另类表演 赞一个 11/17 02:05
嘲讽 水桶14日 <<<<<加倍在哪?加倍佳棒棒糖?
您真逗趣~
作者 redmj110 (小孟)
标题 Re: 嗨板主
时间 Mon Nov 17 09:05:4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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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love520的自白:
#1KJCKNp3
没错我是黄牛
请问她自己都承认自己黄牛了?
我说她黄牛就是引战、嘲讽、酸文、侮辱或骚扰?
另外上述的那篇文章屡次向A版主检举皆不受理,
将Q版友及S版友的发言皆视为私人恩怨故不予处置,
两位版主要不要讨论一下?
不然一下A觉得不算你觉得算,
一国两制吗?
1-2
引用置底检举文:
推 sean7073: #1KQDxDul qqlove520 2.2.12 别再说私人恩怨 11/17 03:01
推 qqlove520: 我又看到双簧了 今夜多棒 可以看到另类表演 赞一个 11/17 02:05
嘲讽 水桶14日
理应依照无文可退禁言四周/水桶加倍,
寄信告知NKB285版主,
该版主表示应去信Andy5438版主,
如果是他(NKB285),
他会水桶该版友28天;
本人遂及寄信给Andy5438版主,
提醒却被以站内信检举不受理回复,
板上并未说明信件检举不予受理,
本人无法接受版主水桶不公之事实,
版主亦不愿承认自己桶错天数,
另外我并非检举Q版友,
而是提醒版主桶错天数。
作者 Andy5438 (阿 浪) 看板 TaichungBun
标题 [置底检举] 现行板规#1JGMbFA
时间 Sat Oct 25 19:22:44 2014
───────────────────────────────────────
1.本文章为置底检举专区
供板众检举违规行为&文章之用
现行使用板规请参照 #1KLFZHvS
受理检举之时间自 上任起 2014/10/27
至 下任
2.检举请检附以下资料
(1)文章代码(AID)。
(2)检举对象ID。
(3)违反何条板规或中华民国法律。
上述三项缺一者,板主得不受理。
3.于本文发表与检举无关推文者,首次警告,次犯水桶7日。
并直接删除,不另行通知
4. 查板规相关等,请参阅本板文章:#1JGMbFA_
5.本文紫色底色部分为Andy5438修正
┌─────────────────────────────────────┐
│ 文章代码(AID): #1JGMbFA_ (TaichungBun) [ptt.cc] [公告] 4/21后上路板规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TaichungBun/M.1396795727.A.2BF.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17 19:50:00
打了21页 看起来你真的不服厚?
作者: Andy5438 (阿 浪)   2014-11-17 20:47:00
......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4-11-17 21:59:00
请再多找一位受害者申诉,然后我会提出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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