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Anti-ramp板主guohuo滥用职权

楼主: loverlover (小蜜桃)   2020-04-27 16:21:11
本案属于板主违规之情形
根据站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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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CejqUcS (Violation) [ptt.cc]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285741854.A.99C.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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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29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于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于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
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检举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于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于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于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第十六条(检举应注明事项)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
二、被检举人
三、检举事由
四、所附证据
前项检举人及被检举人须填载明确,检举事由须秉实详述,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
第十七条(检举不予受理)
非依本规则提出检举,或检举内容不全或不真实者,且于通知补正期限内仍未补正者,
不予受理。
请回应根据哪条规定去处理上任前的文章
上任前的文章 不应回头水桶处理 此行为颇为不尊重当时的板主
若有不恰当文章 请以收文处理 而非回头水桶
loverlover
※ 引述《guohuo (帕罗奥图马克祖克伯)》之铭言:
: 回应组长 我那时候在整理版面 谢谢
: 另外
: 这篇检举人hateOnas并非当事人、相关人
: 该检举人hateOnas申诉前完全没跟我沟通
: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铭言:
: : 请g板主回应
: : anti-ramp
: : z-23-1-2
: : 我在哪? z-23-1-2
: : Anti-ramp
: : 23. ◆ ╠─────ζ被删文存查区ζ─────╣
: : 1. ◆ 原文已删除之备存
: : 2. ◇ Re: [抱怨] 台北 南港 艾尔莎显示卡维修
: : 为何2018年上任 却去处理2009年的文章?
: : loverlover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盖)   2020-04-27 17:07:00
请组务考虑是否先停职请组务考虑是否先将其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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