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4-05-12 23:13:19判决主文:
请三位任一板主于三天内处分使用者(hips),再请留意是否为累犯。
判决理由:
小组认为使用者以“台湾人特别脑残 特别是批踢踢”
已强烈谩骂本国籍者,违反第三章第六条事实明确。
另外,以本国族群为旨谩骂,具高度国家认同,
以较高的标准审理应无不妥。
请任一板主三日内处分该使用者,转录予三位板主。
※ 引述《luciffar (葬送的路西法-葬送最多○)》之铭言:
: 申诉人 :luciffar
: 看板板名: HateP_Picket,HatePolitics
: 被申诉人:zeuswell,xinyi101,freddy50301
: 申诉诉求:重审
: 申诉内容:
: 不服版主判决
: 请小组长裁判
: 证01 政黑原文
: 证02 检举文
: 证03 申诉文
: 证04 沟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