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HatePolitics 板主 zeuswell

楼主: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23-07-12 02:20:34
个人意见如下:
一般来说,对于所谓"政黑点",以往都是采取宽松认定
本板主旨为‘讨论政治/民生/社会现状等相关议题’
并不一定要提及政治人物或政党
然而关于此案,即使‘前板主kero’作为政治粉专的经营者
此身份并非众所周知,同时该文章也没有提及此政治粉专
若单以文章所涉及的部分来看,甚至与‘前板主kero’也无甚关联
内容主要在讨论z板主的置底动作
并不属于板规中‘政治/民生/社会现状等相关议题’的范畴
所以我认为z板主判决是合理的
至于申诉者提及其他文章讨论RJ的部分
如有人提出检举,我也会依我上述的逻辑去处理
但我认为引用其他人可能违规的例子无法做为自己无罪的抗辩
※ 引述《Bignana (封鳞非冕欲星移)》之铭言:
: 本案先以程序问题回复。
: 在 #1VzpFREg (L_SecretGard) 一案中,
: 小组因 HatePolitics 之特性,开放使用其子板申诉文作为沟通纪录。
: 使用者若受处分可选择使用看板之申诉制度,再不服持其沟通纪录向小组申诉。
: 会比较建议使用者先走板务申诉,小组申诉毕竟比较旷日废时。
: 本案申诉人之案件确实为申诉期限内,按保障每位使用者可申诉一次的制度,应受理之。
: (这项制度以是以站级角度来设计,基本上小组就是第一次)
: 实务上来说,来小组申诉,按案情的复杂程度决定是否传唤板主说明。
: 或者有歧异的部分提出异议。
: 按优位原则,应以小组规为主,但法理情需兼顾,
: 本案确实只有z板主之意见,应倾听其他两位板主之看法,方得统一意见再做出裁决。
: 因其看板申诉程序时限已过,使用者亦选择小组申诉的模式。
: 本案请 Rrrxddd/SCION 两位板主来表达对于本案之意见。
: 倾听完各方意见后小组再来做裁决。
: 另外,为保持法庭宁静,请如 z 板主一般来信申请答辩得到允许再行发文。
: 补充:
: 针对 HatePolitics 是否须经由其申诉制度后才能向小组申诉
: 简言之目前持沟通信,或者持看板已结案之申诉文皆可。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7-12 10:07:00
附议 与S板主相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