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记录着重于沟通二字,如果已在版内申诉,版内申诉案公开在版面上,版主、申诉人的意见全在申诉案陈现,何来没有沟通?难道小组长要人家申诉完后,再私信给版主,请版主群把在申诉案内的意见,在私信内再重复一次,才能据此来小组申诉?那岂不是脱裤子放屁?不管是小组规定、群组规定,都有要求申诉前要先跟版主(小组长)沟通,但没拒绝把申诉内容(申诉案、申诉判决)当作沟通的其中一个管道。
#1KSW5Raq (L_SecretGard) => jobli前小组长接受看板回文来做沟通证据。直接在版内公开询问版主,版主有回应;直接在版内申诉版主的判决,版主有再针对申诉案裁示,版主的回应、裁示,怎么不算沟通?还光明正大的在看板沟通,沟通的效果会比私信差吗?为何不能拿来当作是沟通记录的来源之一?